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為,創新文化市場管理方式,提高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根據我區文化市場實際,制定抽查工作制度。
第二條? 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互聯網文化單位、歌舞游藝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場所、旅游市場等場所“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雙隨機”抽查機制,是指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依照法定職責對被抽查單位日常經營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的抽查機制。
第四條 “雙隨機、一公開”的實施原則是公開、公正、透明。是指檢查清單、檢查計劃、抽取結果、 實施過程、檢查結果等檢查工作全過程應當依法、公開。
第五條?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轄區內文化市場隨機抽查的組織及協調工作。
第二章 抽查辦法
第六條?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制定市區文化市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隨機抽取規則。
第七條? 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搖號、抽簽等方式,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逐步實現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之間的隨機匹配。建立檢查人員遞補抽取檢查機制,對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應依法回避或因客觀原因無法參與檢查的,按程序遞補人員。要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抽取過程,做到隨機抽查全稱留痕,責任可追溯。抽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更新。
第八條 每次抽取的隨機抽查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 隨機抽查可以依托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
第九條? 隨機抽查的方式應當以實地檢查為主;抽查比例為70%;抽查頻次為一年2次。
第十條 區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經營單位信用風險,調整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原則上,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檢查對象的抽查次數不超過 2 次。對寒暑假、重大節假日、違規經營行為高發時段和違規經營行為多發的地區及經營單位等情況,應當開展專項檢查。
第十一條 隨機抽查應當依法進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
第三章? 分類處理
第十二條? 隨機抽查發現問題應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處置。
(一)立即整改。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能當場整改的督促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對于短期難以整改的,督促責任單位限時整改。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處罰。
(二)及時通報。對隨機抽查發現嚴重違規的文化市場經營單位或場所,視情況將其列入文化市場監管“黑名單”。
(三)約談公示。對違法行為嚴重的文化市場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公示,及時將違規信息發布在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上,實現文化市場主體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三條? 對娛樂、營業性演出、互聯網上網服務等人員密集、流動頻繁、安全生產事故易發的文化經營單位。要嚴格按照《文化市場日常檢查規范(試行)》的規定,加強日常巡查,形成有效震攝,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加強跨部門的協調配合,不斷提高文化行政執法水平,保障文化市場健康有序、安全穩定。
第十四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將案件線索移送相應監管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紀律要求
第十五條? 隨機抽查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正常的經營秩序。
第十六條? 隨機抽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嚴守工作紀律,不得泄露抽查人員、時間、地點、單位及路線等信息。
第十七條? 對違反抽查紀律、事前透露檢查內容、接受被檢對象賄賂,以及存在包庇隱瞞、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責任。
第十八條? 隨機抽查不代替日常執法巡查、上級交辦檢查、群眾舉報核查、責令改正復查、集中整治檢查。
開封市龍亭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0日